一、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,主持体育学院行政全面工作。
二、贯彻执行公司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议、决定。
三、执行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,主持本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,负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分工。
四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组织拟订和实施本学院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。
五、有权召集学院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,经集体讨论后有权对体育学院行政工作做出最后决定。
六、主持编制学院财务预算,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学院的教学、科研经费和其他资金,并在学校授权范围内,管理和使用有关资产,维护资产安全。
七、主持制定学院教职员工的业绩考核、奖励及分配方案。
八、定期向公司党委、董事长和本院教代会报告工作,对涉及学院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,并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。
九、负责对体育学院各项工作进行检查。